点击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4/18 15:34:00
蕲春县雷溪河整治二期及蕲河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
《蕲春县雷溪河整治二期及蕲河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进行公示如下:
1、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2、公示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17日(20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大江 联系方式:186834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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