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3/01 16:03:00
抗肿瘤剂及植物提取加工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4年3月1日,湖北宏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蕲春县主持召开了《抗肿瘤剂及植物提取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技术评估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依法将该项目验收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抗肿瘤剂及植物提取加工项目;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承办单位名称:湖北宏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蕲春县河西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新建的车间三、动力车间、仓库3、仓库4,总投资5600万元。车间三内建设长春花提取生产线,配套建设的天然气锅炉以及环保设施等。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为:两期产品规模为年产长春质碱300kg、文多灵300kg、长春碱300kg(其中一期项目建设规模为长春质碱240kg/a、文多灵240kg/a、长春碱96kg/a,二期建设规模为长春质碱60kg/a、文多灵60kg/a、长春碱204kg/a)。
二、公众查阅相关环境信息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网站查询本项目情况,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宏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邵春
联系地址:湖北省蕲春县河西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15342377555
抗肿瘤制剂及植物提取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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