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7/12 12:29:00
2021年5月,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委托湖北黄达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蕲春县蓄电池厂疑似污染地块场地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分别进行了第一阶段污染物识别、第二阶段初步采样测试分析等工作。
2021年7月10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在蕲春县主持召开《蕲春县蓄电池厂疑似污染地块场地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技术评估会,参加会议的有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湖北黄达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及黄冈博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单位)等,会议邀请4名专家负责技术评估。评审结果为通过评审,可作为后续相关工作的依据。
根据相关要求,现依法将初步调查结果报告结果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蕲春县蓄电池厂疑似污染地块场地土壤环境初步调查
地块编号:4211262260005
委托单位: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
承担单位:湖北黄达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黄冈博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湖北跃华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豁口村
工作起止时间:2021年5月~2021年6月
调查结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采样以及实验室检测分析结果表明,蕲春县蓄电池厂土壤环境中铅超标严重,因此建议对蕲春县蓄电池厂地块开展详细调查工作,进一步明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具体范围和详细程度,及时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
二、公众查阅相关环境信息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当地政务网网站查询本项目情况,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本次调查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对调查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五、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
联系人:杨晓春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齐昌大道87号
联系电话:0713-7227359
调查单位:湖北省黄达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洁
联系地址:黄冈市黄州区新港北路19号黄冈光谷联合科技城A2幢1层102号
联系电话:0713-8100389
蕲春县蓄电池厂疑似污染地块场地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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