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次数: │ 发布时间:2019/10/25 09:32:00
湖北浠水经济开发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湖北浠水经济开发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湖北浠水经济开发区上一轮规划为“一区两园”发展格局(洪山工业园、荷花湖工业园)。其中洪山工业园规划范围为东至丽文大道、南至芦河桥、西至火车站、北至浠水大河,规划面积422.9746公顷,规划主导产业以新型建材、机械加工、医用纺织、电信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荷花湖工业园规划范围为东至双桥南路、南至云路口村、西至浠水街、北至道人桥村,规划面积49.3087公顷,规划主导产业以饮品食品、生物制药等产业为主。随着浠水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业园区部分地块变为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因此拟对开发区用地范围进行调整,并对产业规划和布局进行调整,另外将现清泉工业园纳入开发区范围。
扩区调区后,开发区总用地面积约为1818.00公顷,分为三个区块:其中开发区现辖范围范围内一块,面积为737公顷;兰溪镇、丁司垱镇范围内一块,面积为794公顷;清泉镇范围内一块,为287公顷。进一步优化扩区调区后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发展格局,形成“一区两点多片区”的空间布局。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浠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田主任 电话:13636003582
通信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闻一多大道35号
评价单位: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电话:0731-8100389 邮箱: 805250135@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
接收委托后,搜集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阐明该规划选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规划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对规划受影响人群采用网站公示、张贴告示形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规划区域的污染物产生情况等不利影响提出规划调整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对规划的环境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成果报送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对该规划有关环境问题的看法;
(二)对该规划选址的态度;
(三)该规划建设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的意见;
(四)对该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五)对该规划的总体态度。
五、公告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对该规划有意见和建议的个人或单位可在公告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公告发布单位:湖北浠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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