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次数: │ 发布时间:2019/11/15 09:17:00
蕲春县吴胜平石材加工、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9年11月13日,蕲春县吴胜平石材制品经营部在蕲春主持召开了《蕲春县吴胜平石材加工、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表》)技术评估会,黄冈博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依法将该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蕲春县吴胜平石材加工、销售项目;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承办单位名称:蕲春县吴胜平石材制品经营部;
单位性质:个体工商户;
建设地点:蕲春县节能灯工业园;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蕲春县节能灯工业园。占地1467m2,设置加工区,原料仓库,成品区,配套建设有三级沉淀池,用于生产废水收集、处理、回用。主要生产大理石加工产品,生产规模为大理石板材0.06万m2/年。本次验收为“蕲春县吴胜平石材加工、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公众查阅相关环境信息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当地政务网网站查询本项目情况,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蕲春县吴胜平石材制品经营部
联系人:吴胜平
联系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杨四岭村节能灯工业园区内
联系电话:13476608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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