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次数: │ 发布时间:2019/08/23 16:30:00
东方阳光城项目阶段性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9年8月23日,湖北华邦置业有限公司在黄梅县主持召开了《东方阳光城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技术评估会,黄冈博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单位)、黄冈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环评单位)等单位的代表以及2位专家参加了会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依法将该项目验收报告书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方阳光城项目;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承办单位名称:湖北华邦置业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私营;
建设地点:黄梅县黄梅大道北侧,北纬30°05′18′′,东经115°57′21′′;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48847.9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6470.38平方米。建设住宅楼3栋26F、4栋17F、2栋16F、4栋27F(第三期建设内容,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和羽毛球馆1栋1F、滨河西路黄梅大道东一路一侧联排商铺(东一路商铺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及其他配套设施;居住户数1064户,其中一、二期632户,三期432户(不在本次验收范围)。
二、公众查阅相关环境信息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当地政务网网站查询本项目情况,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方阳光城项目
联系人:何国灯
联系地址:黄梅县黄梅大道北侧
联系电话:1386600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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